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扶贫济困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扶贫济困爱心捐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对巩固我省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创新宣传模式,强化宣传效应,拓展宣传范围,广泛动员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助力乡村振兴。
二、全面动员,奉献爱心
1.开展爱心捐款活动。各单位要按照扶贫济困日活动要求,认真组织捐赠活动,做到层层发动,人人参与。
2.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要从学生家庭情况出发,不逼捐,不摊派,注意方式方法,重在发挥捐款活动的育人作用,本着“慈善在心、量力而行”的原则,引导学生发挥正能量,增强社会责任感,在确保学生充分了解活动完全自愿、不强制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
3.开展“以购代捐”活动,助力消费扶贫。通过工会集中采购和个人购买扶贫产品相结合的形式,广泛开展“以购代捐”活动。(学校参加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队员:崔惠斌:13512754720,黄学超:18819808608)
三、加强管理,规范捐款
1.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开展活动,不得下达捐款指标,不得硬性或变相摊派,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捐赠款物,学校有关部门将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各单位请将所筹善款汇总后于7月8日(星期五)下午5:00前交到财务处(校内财务转账部门码:000,项目代码:24213905),并将捐款明细汇总表交到审计处(石牌校区办公楼427室黎老师处)。学校党委组织部将统一汇缴到广东省教育基金会指定账户,善款全额指定用于我校乡村振兴对口帮扶乡镇(茂名市信宜市思贺镇)的相关项目。
联系人:陈伟忠,李甜 85211018。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扶贫济困爱心捐赠明细表(样表)
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