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华师党委〔2019〕61 号)精神,现将2021-2022学年本科生班主任(以下简称“班主任”)考核和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2022学年本科生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应根据班主任职责,考核班主任在思想价值引领、学业发展引领、文化生活引领等方面开展的基本工作、特色工作和促进班级建设、学生成长方面取得的成效。
三、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担任班主任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不能正常履行班主任岗位职责,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班主任考核。
四、考核流程
1.个人自评。班主任自评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1)。
2.学生测评。学院组织学生线上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学生测评表》(附件2),完成对班主任的评分和评级。
3.学院评价。学院统计并核查班主任在主要工作方面的完成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和意见。考核结果评为“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当年在任班主任人数的30%。考核结果评为“优秀”或“良好”的,学生评价中“比较满意”以上比例不低于80%。
4.结果公示。学院将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5.学校审查备案。学院将考核结果上报学生工作部,由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并备案。学校将考核关材料存入班主任个人档案。
五、评选优秀
1.评优比例。年度优秀班主任比例按照不超过当年在任班主任人数的15%下达,名额不足1名的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具体指标见附件3)。
2.评优条件。年度优秀班主任获得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学生思想价值引领、学业发展引领和文化生活引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创新性开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学院考核等次为优秀;
3.评优奖励。学校为优秀班主任获得者颁发“年度优秀班主任”荣誉证书。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7月12日前完成公示并将《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年度优秀班主任获得者的个人事迹(不少于800字)、《2021-2022学年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考核和评优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sxg02@m.scnu.edu.cn。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324室。
联系人:莫老师 020-85211032。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