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秋季开学安全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四校区教学、科研实验室(包括各类实训、训练室)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9月6日)

1.各单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及《各单位未整改隐患台账》(附件2),严格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切实将隐患问题整改到位,逐一销账,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暑假期间停止使用的实验室,须全面自查,填写《实验室启用前自查记录表》,经学院第一安全责任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启用实验室,并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二)学校检查阶段(9月7日--9月8日)

学校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对各单位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落实整改阶段(9月12日--9月18日)

1.可立行立改的隐患当场落实整改,安全隐患不过夜;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不整改到位决不销账。

2.对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导致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个人,学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以高度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守好校园安全工作底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落实整改。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坚持警钟长鸣,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着重检查各类重大危险源的采购、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置情况及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情况。掌握防范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求实效,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5211109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检查项目表(2022)

       2.各单位未整改隐患台账

 

党办校办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