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进一步做好202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下半年各二级党组织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9月30日前,各二级党组织完成下半年发展对象的确定工作:
1.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培养登记表》并认真审核;
2.指导各支部准确填写《确定发展对象备案表》(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学校组织部,经现场审核无误后,可领回相应数量的《入党志愿书》;请勿以支部为单位分批申领《入党志愿书》。
(二)10月31日前,各二级党组织完成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或不少于3天,原则上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合格的,予以发放《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
(三)11月20日前,各二级党组织完成本年度预备党员的接收工作以及到期转正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1.二级党委
(1)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等材料,并认真审核;
(2)同步完成单机版和网络版党务系统中新发展党员以及到期转正预备党员的信息录入;
(3)认真填写以下材料,年底统一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存档:
①“两备案表”:《接收预备党员备案表》(附件2)、《预备党员转正备案表》(附件5);
②“两党委会记录”(附件6):《审批入党党委会会议记录》《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党委会会议记录》;
③“两信息表”(附件6):《2022年接收预备党员信息列表》《2022年预备党员转正信息列表》。
2.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认真填写《入党培养登记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等材料,11月20日前汇总收齐送到行政楼622室,请勿以支部为单位分批报送;
(2)11月20日前将下半年的《接收预备党员备案表》《预备党员转正备案表》电子版发送至hsdj@scnu.edu.cn;
(3)同步完成单机版和网络版党务系统中新发展党员以及到期转正预备党员的信息录入;
(4)认真填写以下材料,年底统一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存档:
①“两备案表”:《接收预备党员备案表》(附件2)、《预备党员转正备案表》(附件5);
②“两党委会记录”(附件6):《审批入党党委会会议记录》《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党委会会议记录》;
③“两信息表”(附件6):《2022年接收预备党员信息列表》《2022年预备党员转正信息列表》。
二、工作要求
(一)持续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党员的教育培养工作。组织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党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把参加专题学习作为入党教育培养的基本要求,将学习贯彻情况作为吸纳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衡量标准。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等要保证每月与发展对象进行谈心谈话一次以上,通过谈心谈话,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二)严格遵循发展党员程序。按照规定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悬挂在党组织活动场所醒目位置,严格按流程图要求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集中培训,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要规范操作、严格把关、全程纪实。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入党材料填写规范详见附件。
(三)加强对重点群体的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注重向高知识群体、少数民族倾斜,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在高知识群体中,要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做细做实培养教育工作,重视在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青年英才中的优秀分子和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采取领导干部亲自抓,“一对一”、“多对一”联系服务等措施,每一位党员校领导和二级党组织书记联系1-2名高知群体入党积极分子,争取每个单位每年度发展1名以上高知群体党员。
(四)根据《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各二级党委要严格把关,做好发展党员审批工作,并按照上述时间安排报学校组织部备案。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没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由学校党委审批。
(五)定期督查发展党员情况。学校党委组织部定期组织组织员队伍到二级党组织检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各二级党组织要动态把控发展党员工作过程和进度,完善季度统计分析,有序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年度发展党员总量计划100%精准落实,防止出现年度发展党员实际数与指导性计划数之间差额幅度问题。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执行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的直接扣分项目。
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