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当前,我省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持续加大,广州正面临抗疫以来最复杂、最严峻的形势。根据教育部、广东省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要求,为确保师生健康和校园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适当调整今年秋季学期教学考试、寒假安排等事宜。具体如下:
一、原定于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6日进行的期末考试,调整到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主要以线上方式开展。考试期间如遇周末或假期,正常安排考试。
二、原定于2023年1月7日至11日开展的创新创业与创新劳动周活动暂停。
三、各校区根据调整后的教学安排和既定教学形式,继续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至学期结束。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活动按照学校《关于做好学生实习管理相关工作的意见》执行。
四、2022年寒假安排从2023年1月4日开始。2023年春季学期返校暂按2023年2月17日为学生注册日安排,届时如有变化将提前通知。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寒假安排时间与学生一致,其他教职员工放假时间另行通知。
党办校办
防控办
教务处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