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含附中、附小、附幼)、师生员工、各住户:
为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优化防控措施二十条要求,根据属地疾控部门意见,经研究,即日起广州校区除石牌校园北区11栋病例单元继续实施临时管控措施外,其他区域根据广州市最新防控政策和学校实际,实行常态化防控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做好校门管控。各校园、各单位以白名单为基准,严格落实校门常态管控,进入校园必须查验证件、扫场所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校外因公(私)人员和车辆实行预约入校,各受访单位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对入校人员进行提前审核,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审批进入。继续暂停校园基建和家庭装修,单位、家庭维修工程确需施工的,须严格审批程序,施工作业人员进出工地须闭环通行。继续暂停校内线下培训和各类办学办班活动。
二、加强人员管理。本学期教学安排继续按照《关于调整今年秋季学期教学考试、放假安排相关工作的通知》实施。专任教师可暂不返校,居家开展线上教学;在遵守属地防疫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中层以上干部和管理服务岗位人员原则上返校上班,严格落实家校“两点一线”。近期教职工如因小孩居家学习需要照顾等原因不能到校,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居家办公。在校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减少流动,确因特殊情况需离校的学生、需离开校区所在城市的教职工仍须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基建处等单位要加强第三方从业人员管理。
三、强化活动管理。继续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各类会议、活动能线上不线下,减少人员聚集,线下活动参与人数超过50人的须提前向校防控办报备。各学院或培养单位可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适当组织学生班以下规模的文体活动,丰富校园生活。
四、严格场所管理。校内各场馆、商铺要规范“场所码”使用,落实专人查验登记,确保入场人员可查可追溯。后勤管理处要统筹做好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各单位根据管理职责做好本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加强课室、图书馆、饭堂、实验场所、体育馆和快递取送点等场所的通风、清洁和消杀管理,避免人员过度聚集。
五、做好健康监测。人事处、学工部、研工部和各二级单位要继续做好师生员工健康检测,全面排查掌握校内外师生员工的行程轨迹和健康状况,精准排查7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师生员工,切实维护好“疫情信息预警平台”和“团体码”,执行好师生健康监测等各项制度。要督促健康码异常等重点人员依法如实报告,积极配合属地健康管理措施,对涉疫师生要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六、加强个人防护。每个人都是防控链条上的重要一环,全体师生员工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保持高度防控意识,尽量减少快递和外卖,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同时,坚持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原则,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并在完成疫苗全程免疫6个月后再接种1剂加强针,携手共筑校园群体免疫屏障。
七、加强应急保障。各单位要根据最新防控要求和属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情况,及时细化完善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多场景应急演练,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充分做好校园后勤服务保障,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
八、落实值班值守。各单位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强化应急值守。各校区保卫、后勤、校医等保障部门需安排专人24小值班值守,党办校办、宣传部、学工部、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保卫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及各教学科研单位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其他单位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确保业务衔接、信息报送等工作正常运转。
以上措施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佛山校区、汕尾校区参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属地防控要求,另行发布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广州疫情近日仍在高位运行,校园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政策的优化调整并不意味放松防控,更不是放开、“躺平”,只有人人担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防控政策优化调整才能实现效果最大化。请全体师生员工继续支持配合学校和属地防控工作,如发生异常突发情况,请联系以下电话:校医院,85211120;保卫处,85211100。
华南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