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情况的警示通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寒假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校园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校园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假期开展自查,坚决整改火灾隐患。各单位要针对冬春火灾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紧盯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积极开展“敲门”行动,广泛发动师生开展“三清三查”(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查电器、查通道、查火源)活动,自觉抵制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私家车乱停乱放等行为风险,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坚决整改各类火灾隐患。
三、加强重点防范,确保假期消防安全。寒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紧盯“春节”、“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学生宿舍、宿管员宿舍、校内餐饮场所、体育馆、实验室、图书馆、办公场所、课室大楼、商铺等重点领域,督促各类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电源火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清理,强化“着火源”和“可燃物”管控,全面加强火灾风险自查自改和巡查看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校长办公室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