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研讨交流活动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假期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上级文件要求及学校近期工作部署,现就近阶段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培训

(一)组织参加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线上研讨交流活动。为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能力,省教育厅定于4月26日08:30-12:30(星期三)举办部分重点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线上研讨交流活动,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实验室中心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及实验室负责人等人员按时扫描会议直播二维码(见附件)线上参会。

(二)构建完整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各单位应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对各级安全管理与技术人员加强技术培训与考核,加强开展结合学科特点的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一)坚决落实实验室安全和隐患整改。教育部、省教育厅将于5、6月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入校现场检查。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华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实施细则》,按规定落实二级单位检查和实验室自查,加强在“五一劳动节”等重要节日前的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类危险化学品和高温高压、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械安全等类别的危险源及风险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立行立改隐患立即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做到“五落实”并在三个月内整改到位。重大隐患须立即停止相应项目的实验活动,整改完成或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方能恢复实验。

(二)开通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渠道。为更好地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及时发现和消除学校实验室安全问题隐患,现将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举报邮箱:zcc6@scnu.edu.cn

举报电话:020-85211119

信函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行政楼518室

欢迎广大师生对学校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问题隐患进行举报,提供问题隐患所在楼宇、实验室房间号、问题描述和现场照片等信息,学校将对所举报的问题隐患及时进行复核和处置,并对举报者进行严格的隐私保护。

联系人:胡老师,龚老师     电话:85211109

附件:线上直播二维码

 

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